西门大妈 26-04-24 15:03
微博认证:情感博主 头条文章作者

之前有有个博主,不知道是为了给自己的保险生意博流量还是傻乎乎给闺蜜出头,一封有错别字的律师函置顶一年,非要告大妈名誉权~~

名誉权么,大妈熟啊!大妈的律师都快端上铁饭碗了!

然后法院给出了意见:全部驳回!

一般一审判决后有十五天可以申请上诉,过期就视为接受,不得再上诉~我看了下判决日期,到现在月子都做完了,我们还没收到上诉状呢~~

这头也不知道出哪儿去了~~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