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汪华亮 26-04-24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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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AI惹的祸?

不仅学生和律师,连法院、检察院也会引用不存在的法律、法规或者规章。

据报,2019年以来,中国已有超10个省份的30余家检察院、法院,在其发布的印章启用或更换公告中,援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办法》”或“《公安部印章管理办法》”。

但是,公安部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工作人员确认,《印章管理办法》从未出台或施行,不具有法律效力,是并不存在的法律,也被网民称为“空气法”。

幸亏这些例子仅涉及法检的内部管理问题,而不是办案依据。

所以,强烈建议,引用法条、案例和论文,一定要人工检索核实。

发布于 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