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猝死倒地后工作群还在轰炸#人没了,工作群里的消息还在一刻不停地“轰炸”,37岁的工程师张亮猝死倒地后,手机里的任务还在狂响。#律师说法# 有些公司那不是压榨,是在用违法的刀,一刀刀割员工的命。
第一,这种“24小时待命”本身就是违法。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不超过44小时。因特殊原因要加班,也得保障员工身体,一般每天不超1小时,特殊情况不超3小时,且每月累计不能超过36小时。你再看看这些案例,天天干到十一二点,周末居家还要在线改需求,这已经不是违规加班了,是明目张胆的违法。法律给了你拒绝的权利,公司不能因为你不愿违法超时加班就开除你、扣你钱,这叫“违法解除”和“无故克扣”。
第二,下班后回工作消息,就是加班。
很多公司最鸡贼的一点是,把加班包装成“奋斗”“责任感”,用碎片化的在线时间榨取你的剩余价值。但我要明确告诉你:下班后,通过微信等社交软件处理工作,付出了实质性劳动,明显占用了休息时间,这在司法实践中完全应该被认定为加班。北京高院就有判例,员工下班后回复工作消息、处理事务,公司就得支付加班费。别再被“自愿”两个字给忽悠了,劳动报酬是你应得的法定权利。
最要命的是第三点:工伤认定这道“鬼门关”。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张亮在出差加班时猝死,事实很清晰。类似案例中,高广辉居家加班猝死,公司一句“非工作场所”就想甩锅,这完全是在玩文字游戏。法律保护的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不是“工位”。只要你是在为公司利益处理工作任务,不管是家里还是咖啡馆,都叫“工作岗位”。家属维权时,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并拨打120,拿到死亡证明;同时马上封存所有加班记录、工作群聊天记录、打卡证明。公司如果说“商业机密”拒绝提供,你就告诉仲裁庭,举证责任在公司,法律推定是你的主张成立。
最后,不只是一纸工伤,企业还要承担更严重的民事侵权赔偿责任。如果能够证明企业的长期违法用工与员工的猝死存在因果关系,即使认定了工伤,家属依然可以另行起诉,主张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更重要的是,我们都在呼唤“离线权”。此前政协委员已经提出,用立法来保障员工在工作时间之外不受数字工具的打扰。在它没来之前,我们每个人都得记住:你是公司的一块砖,却是家里的一片天。那个永远在响的工作群,和那个再也回不来的人,这撕开的烂疮,必须用法律的线来缝合。如果连最基本的休息都成了奢侈品,那该被“优化”的,绝对不是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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