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法李振武 26-04-24 20:10
微博认证:上海理振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说结论,#张杰工作室文案#肯定没有抄袭,因为就这么一个短句,都不构成作品,何来抄袭。

近日,张杰工作室因庆功宴宣传文案中使用“回到那一天,初见面”引发抄袭质疑,随后粉丝澄清该句实为张杰2010年歌曲《今生今世》的原创歌词。

其实不管是不是张杰自己的歌词。

“回到那一天”是一个由常见词汇组成的短语,其本身的独创性高度有限。

在著作权法上,思想与表达二分法是基本原则,即法律保护具体的表达,而不保护抽象的思想、主题或常用短语。

单纯一个“回到那一天”的短句,很难被认定具有足够的独创性而构成受保护的“表达”。

因此,即便使用了相同短语,也难以直接认定构成对五月天演唱会主题(作为一种活动主题名称或宣传概念)的著作权侵权。

换句话说,回到那一天,谁都可以用,难道大家小学写作文不经常这么开头的么?哈哈哈

#律师说法#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