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稷峰镇东方公司门口洗沙厂违规堆料 无苫盖无遮挡扬尘污染严重
近期,群众举报反映,稷山县山西东方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北154米(山西省运城市稷山县西社镇振西大街)一处洗沙加工厂环保管理缺失,生产原料大面积露天随意堆放,全程未采取任何苫盖、围挡、遮挡等防尘抑尘措施,物料裸露堆积,扬尘污染问题突出,严重破坏周边生态环境,影响群众日常生活。
实地现场可见,该洗沙厂紧邻东方公司门口主干道,大量砂石、沙土类生产原料直接露天堆放在厂区空地及路边区域,料堆体量庞大、堆积杂乱。所有易起尘物料完全裸露在外,未铺设防尘网、无密闭储存设施,周边也未设置标准化围挡隔离,无洒水降尘、喷淋抑尘等常态化环保举措。
砂石沙土属于极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在风力作用以及车辆通行扰动下,细小粉尘肆意扩散飘散,周边路面尘土积聚,空气质量持续下降。尤其在大风天气,粉尘漫天飞扬,不仅污染区域大气环境,还会附着在周边植被、建筑及公共设施表面,长期漂浮的扬尘被人体吸入,严重威胁附近居民、过往行人与企业职工的身体健康。同时,裸露物料随意堆放,遇降雨天气易造成泥沙流失,存在土壤、地表水体二次污染的隐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贮存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该洗沙厂原料露天堆放、不苫盖、不遮挡的行为,明显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属于典型的环保违规作业,也是当地“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中重点排查整改的问题范畴。
近年来,稷山县持续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严格落实扬尘管控要求,严查砂石加工、物料堆放等领域环保违法行为,明确要求各类工矿、加工企业落实物料全覆盖、场地全围挡、扬尘全管控的环保责任。而涉事洗沙厂漠视环保规定,常态化违规裸露堆料,环保主体责任形同虚设,与当地生态治理、人居环境整治的工作要求背道而驰。
周边居民纷纷表示,该洗沙厂长期违规作业,扬尘扰民问题已久,日常开窗、出行深受影响,盼望相关部门能够及时介入整治。
在此,呼吁稷山县生态环境部门、稷峰镇政府环保执法单位尽快前往现场核查取证,对该洗沙厂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置,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堆料行为,限期对所有裸露原料全面苫盖、完善围挡防尘设施,整改到位后方可继续经营。同时,加大辖区内洗沙、砂石加工类小微企业常态化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露天堆料、扬尘直排等环保违法行为,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切实筑牢区域大气污染防治防线,还周边群众干净、整洁的居住生活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