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伴侣动物立法草案被删除#这件事情甚至都不是立场问题,而是常识问题。直白点讲,你觉得猫狗应不应该获得特殊待遇,是个立场问题。但是你要像三明那样立法搞TNR之类的宠物安排,就是缺常识的问题了。
甚至讲的再难听一点,起草这个法案的人,大概率就是碎片化的在网上看了点资料和宣传视频,就跑出来立法要搞了。
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在做的到底是什么。
流浪猫狗,核心是要控制上游的繁育。简单说,就是一群人,能够家养的猫狗是有上限的,而猫狗的繁育太快,而且异常的分散。你家里自己养只母猫,找人配个种就能繁育。
控制不了上游繁育,去搞TNR,说把流浪猫抓回来绝育,然后再固定放归,是不是就是在全民无上限的在公开散养猫呢?
搞这个法案的人,连这个都没搞清楚,就去推TNR了。
而且他大概率根本没有和基层接触过。
很遗憾的是我国到现在为止都没有消灭狂犬病。虽然官方没有定期收容安乐的处理方案,但是一旦出现病例,就会开始清理流浪狗。这些狗最后去哪里了?
都是无害化处理的。原因很简单,大多数的流浪猫狗都不会被收养,还是那个道理,人家养猫狗有上限。所以哪怕是像美国这样的国家,每年都是按照百万的数量级去处死(注意甚至都不是安乐死)猫狗的。
所以你看三明拿出来的这个法案,很明显就是一个缺少常识,但是满怀爱心的人拿出来的理想国方案。
真的就是越讲越尴尬。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