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anjinwang海洋 26-04-25 11:54

催告函
致:天津市河北区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
抄送: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部
我是天津市河北区十字街56号房屋的合法产权人汪金镛。现就该房屋拆迁档案被长期隐匿、拒不公开一事,郑重向贵组提出催告。
本人房屋因建立交桥的国家财政专项拨款项目被拆迁,案涉拆迁档案属法定永久存档档案,依法必须完整留存备查,一个萝卜一个坑,档案肯定存档、无可辩驳、绝无例外。贵局作为直接管理该档案的责任单位,档案管理有着严格法定程序,绝对不能出现丢失、消失、注销等情况,以此为借口推诿,纯属欺上瞒下、瞒天过海、睁眼说瞎话,刻意隐瞒、拒不履职。
依据2026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版《公务员法》相关明确规定,公职人员必须恪尽职守、依法履职、公正用权、忠诚履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禁行政渎职、不作为、乱作为、包庇纵容违法违纪、刻意回避法定职责。贵局及相关工作人员,针对本人合法合规的信息公开诉求,故意拖延、刻意隐匿核心拆迁档案,本身已经严重触犯新版公务员法履职红线,属于典型的知法犯法、顶风违纪,理应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贵局工作人员贾慈悲在2026年4月13日的答复中,刻意回避本人要求公开十字街56号拆迁协议原件的合法正当核心诉求,不正面回应本人依法申请公开档案的正事,反而无端强行推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所谓救济渠道,纯属答非所问、转移视线、故意搪塞群众合法诉求。
本人系十字街56号原始合法产权人,是正经有产阶级,自有合法房产、产权证照齐全,自身财产权益清晰合法,根本不需要贵局任何所谓救济帮扶。
本人全程只要求依法公开原始拆迁协议及审批档案,查清档案真实原貌,与所谓救济渠道完全风马牛不相及。
贵局理应依法依规正面回应群众正当诉求,而非采用转移话题、敷衍搪塞的方式糊弄产权人,此种行为完全违背公职人员应有的职业操守与法定履职义务。
隐匿、销毁、篡改法定拆迁档案,属于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责任人必须承担全部法律与纪律责任。案涉拆迁协议是否真实,唯有公开协议原件及签署人信息才能真相大白,贵局拒不公开,已构成行政渎职、违法不作为。本人一生遵纪守法,从未给政府添过任何麻烦,可此事被阻挠长达几十年,始终拒不公开。是拆迁公司韩玉华、宋洪安不让公开!还是贵局下属不动产登记中心宋震、刘部长(女)、赵二为不让公开!还是贵局内部与拆迁公司官商勾结、上上下下串通一气,背后存在更大保护伞包庇纵容,才敢长期掩盖真相!
针对该房屋拆迁档案长期不予公开一事,贵局及相关经办人员长期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睁眼说瞎话,拒不公开拆迁协议及相关档案,纯属包庇失职渎职行为、浪费国家行政资源。贵局连续利用空公文、假文书、黑文件肆意搪塞糊弄,妄图以无效虚假文书蒙混过关,刻意掩盖拆迁档案核心真相,此种行为纯属明目张胆知法犯法、顶风违纪。依据事实与相关规定,我要求贵局立即停止一切违法违规及搪塞糊弄行为,在上级主管部门监督下如实完整公开全部真相。
现依法郑重催告贵局:立即无条件公开天津市河北区十字街56号房屋拆迁协议原件、签署人身份信息及全部拆迁审批档案,严禁再以任何虚假理由推诿糊弄,更不许再拿空文假号、假文件、黑文书来蒙骗群众、公然对抗上级纪检巡视监督!
反映人、申诉人:汪金镛
2026年4月24日

发布于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