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规定公共场所吸烟最高罚500元#】#路人无权强行阻止他人公共场所吸烟# 近日,深圳执法人员在公交站台发现两名男子吸烟,并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当事人熄灭手中烟。
《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中规定:深圳所有高铁、火车站等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台、等候队伍所在区域等,均属禁烟区域。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范围责令改正,处五十元罚款并当场收缴;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罚款;有阻碍执法等情形的,处五百元罚款。
律师林斐然@推石头的林律师 作出解读:执法者在执法时应该出示执法证件,同步录音录像,告知违法事实、处罚依据,以及当事人陈述、申辩、复议、诉讼的权利,并且要出具处罚决定书;普通人只能举报、劝阻吸烟者,若有更强烈的进一步举动,在实践中就容易引发冲突,很可能也会引发吸烟者的不满。#深圳公交站劝烟冲突当事人发声##多方回应深圳公交站劝烟冲突# (大河报豫视频 小溪) http://t.cn/AXxTCpo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