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董秘监管规则出台#!#董秘不得兼任财务负责人#、企业经理,已有上市公司董秘辞职】红星资本局4月25日消息,4月24日晚,针对董秘行业的首部监管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下称《董秘监管规则》)正式发布,该规则将自2026年5月24日起施行。
《董秘规则》第二十六条规定,董事会秘书不得兼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兼任其他职务的,应当明确区分董事会秘书和其他职务的职责,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这一条款被视为为董事会秘书“减负”,在市场上引起了热议。
据媒体报道,目前,董秘兼财总的A股上市公司有近900家,董秘兼总经理的有70多家,且有部分董秘还兼职副总。因此,可能有上千家上市公司面临“整改”。对此,证监会表示,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兼职等事项设置过渡期至2027年12月31日。在过渡期内,上述事项与《董秘规则》不一致的,应当逐步调整至符合规定。http://t.cn/AXxTWxT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