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t.cn/AXxHJbyn【民企反腐“标尺”看齐公职人员,有何深意?】自5月1日起,民企人员贪腐行为,定罪量刑标准将看齐公职人员。
4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解释二”)。
解释二明确,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定罪量刑标准分别参照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定罪量刑标准执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是民营企业人员贪腐中的高频罪名,定罪量刑标准提高后,将对民企反腐产生深远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