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称黄金被扣30年赔偿已过时效#
近3公斤黄金被扣30年、去向不明,当事人维权却被警方以“超时效”驳回,这不仅是财产纠纷,更是对程序正义的拷问。
30年间,案件未结、无任何结案文书、黄金处置结果从未告知,扣押状态持续至今,赔偿时效根本不应起算。
警方以“经办人离世、档案被洪水冲毁”为由推诿,本质是用程序瑕疵回避实体责任。
公权力扣押公民财物,有妥善保管、依法处置并及时告知的法定义务。
30年悬而未决,不是权利灭失的理由,而是执法失职的明证。
期待上级部门彻查黄金去向,依法纠正错误,让公民合法财产得到保障,让法治公信力不被岁月侵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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