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周刊 26-04-25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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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阻抽烟起冲突当事人称男子已道歉#】#劝阻抽烟起冲突事发地是禁烟场所# 4月24日,女子在深圳一公交站台阻止男子抽烟引起冲突一事引发关注。4月25日下午,当事人王女士向记者讲述了事发经过,她表示经过警方调解,4月24日晚事件中的男子已向她道歉,并表示认识到公交站台也是控烟场所。

王女士向记者表示,她认为在控烟的公共场合吸烟是危害他人健康的行为,应该被禁止,她在深圳生活4年期间,曾多次在学校门口、公园等场合口头劝说吸烟人士灭掉烟头,“当时劝过以后,他们都灭掉了。”

4月24日下午5点20分许,在深圳普联科技园公交站内的遭遇,是王女士在劝说灭烟时遇到的第一次冲突。王女士提供的事发前后的视频资料显示,当时正在下雨,有近10人在公交站的遮阳篷下等车,其中包括王女士和2位同行的朋友。

王女士称,候车期间,有一名男子在公交站内抽烟。 “我一开始说能别抽了吗?我挺难受的。他说这里没有禁烟标志,不是公共场所,拒绝灭烟。我说超过两个人就已经是公共场所了。”争执中,她用手中饮料把男子手中的烟浇灭,饮料瓶落在地上,男子捡起饮料瓶摔向她,瓶子没有砸中,瓶内饮料泼到了她和朋友身上,之后,王女士报警,双方被带到距离事发地点最近的玉塘派出所做笔录。

王女士向记者提供的报警回执显示,她于4月24日17时22分向公安机关报警。她说,在派出所配合调查期间,她在警方的陪同下查看了事发现场的录像,查询《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确认了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台和等候队伍所在区域是控烟区域,但警方指出,违反控烟的行为可在“别抽啦”小程序投诉和举报,有相关执法部门执法,她在这次警情中的行为涉嫌“侮辱他人”。王女士认为她的行为不应被视为“侮辱他人”,“我只是为了把烟浇灭,我没有想攻击他。”

王女士说,她此前没有用过“别抽啦”这个小程序,以前都是口头劝解,这次口头劝解无效后,也没想起这个投诉途径。

此后,在警方组织下涉事双方进行了调解,王女士称,调解中,吸烟男子向她道歉,并取得了她的谅解,该男子称已认识到公交站台也是控烟场所。

王女士称,4月24日晚11时许她从派出所离开,当时男子仍留在派出所配合调查。4月25日,她的朋友重访了事发地点发现,涉事的公交站台上有明确的“禁止吸烟”标识。

记者联系处理此案的民警并表明身份后,对方表示:“因为涉及案件,在官方发布调查结论之前,无法回复媒体。”(封面新闻)#三手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