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交站劝烟冲突当事人发声#
对于深圳公交站吸烟这件事,我有以下几个问题想问@深圳公安 :
1. 深圳控烟条例白纸黑字写明:公交站台属于禁烟区,警方却说「我们内部讨论觉得不算」,执法者可以自己改法律吗?
2. 民警现场直言「我也抽」,身为执法者带头漠视控烟规定,还怎么公正处理案件?
3.那位女士只是泼灭烟头,没有肢体接触、没有伤人、没有主动侮辱,动机是维护公共健康,凭什么被定性涉嫌侮辱、还要拘留五日?
4. 吸烟者在禁烟区抽烟、当众辱骂、泼饮料伤人,行为清晰违法,为什么不处罚、不追究、不教育?
5. 一起普通劝阻纠纷,有什么必要对当事人进行脱光检查、不准上厕所、摘掉高度近视眼镜?这是正常执法,还是人格羞辱?男性民警在场监督,程序合法吗?
6. “不和解就拘留”,这是自愿调解还是胁迫签字?
7. 违法者美美隐身,守法劝阻者反被刁难、羞辱、威胁拘留,执法的公平与正义体现在哪里?
请深圳相关部门正面回应:这件事的执法依据是什么?处理是否公正?涉事人员是否会被追责?当事人的公道谁来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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