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通报女子劝阻男子吸烟引争执#针对这份回应,作为网友还有一下问题:
1“陈某”也被进行了同样的检查吗,如果没有,判断需要进行检查的依据是什么?
2涉事警员是否有说出“我们内部讨论,觉得没有问题”以及“我也抽”这样不具备专业知识,且以主观情绪处理案件的言论,如果有,是否应进行相应的处罚并公示。
3在回应的语言表述中,是如何判定王某某的举动叫做“泼向”而非“浇灭””,陈某的举动是“丢掷”而
非“砸向”,回应言论中是否有巧言令色的成分?
4如何定义王某某按法律法规进行的劝烟不成反遭言语攻击的处境,如果公民依照法律法规对违法人员进行劝阻无法获得相应的保障,那么文明社会怎么建成?
5陈某最终具体被处罚了多少元的行政罚款?为何不公示?
官方清晰的回应有助于树立社会文明的地基
发布于 浙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