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角尖
26-04-25 23:07

一些笔法。事件有许多细节,只展开一个,王某“将一次性塑料果汁杯丢弃在路面”,陈某“从地上捡起该饮料杯”,为什么选择这个细节?是否心理暗示读者,王某乱丢垃圾,素质差,陈某反而捡起垃圾,其实两人道德水平相当?

王某“用携带的果汁饮料泼向陈某持烟的右手”,动词用“泼”,比“浇灭”严重,前因是“劝阻吸烟行为,双方发生争执”,略写,她泼他莫名其妙。陈某“从地上捡起该饮料杯向王某丢掷”,动词用“丢掷”,比“砸”轻微,前因是“王某用携带的果汁饮料泼向陈某持烟的右手”和“陈某见手部和裤子被泼湿”,详写,他丢掷一下情有可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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