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站劝烟冲突涉事男子已道歉#一、事件结果:双方和解,男子道歉认罚
冲突过程
2026年4月24日17时20分,深圳光明区普联科技园公交站内,男子陈某(33岁)在候车时吸烟。女子王某(29岁)口头劝阻遭拒后,用果汁浇灭其香烟,并将杯子丢弃地面;陈某捡杯回掷,饮料泼溅至王某及同行朋友身上。双方随后报警。
处置结果
经警方调解,当晚22时双方签署《人民调解协议书》,互不追究责任,陈某向王某道歉并承认公交站台属禁烟场所。
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依据《深圳控烟条例》,对陈某在禁烟区吸烟的行为处以行政罚款(金额未公开) http://t.cn/AXx8xTM5
发布于 重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