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还在说各打50大板没问题、强调来杯姬尾酒有错在先的人,真挺令人无语的。
说到底,发生的只是很轻微的纠纷,搜查应遵循最小必要原则。面对一个为了维护公共利益、没有暴力犯罪前科的女性报案人,动用脱衣搜查、剥夺视觉感知、限制如厕等等接近对待刑事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公共的焦点该在执法是否过度上。
如果公权力对于在维护公德时有轻微瑕疵的普通公民,可以随意采取毁灭性的执法强度;而对真正的违法行为(违规吸烟、甚至挑衅)却只是普通罚款,甚至在言语上流露共情(“我也抽烟”“xx不是禁烟区”),以后还会有人愿意站出来制止违法行为吗?
强压出来的互不追责,并没有法理是非,只是想让当事人闭嘴,让舆论降温。后续如果再有删帖、打电话之类的操作,就更让人无法不多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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