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喵一声o_o 26-04-26 08:28

我之前看了一个电视剧任素汐主演的电视剧《无尽的尽头》,那里面把律师塑造成公检法的对立面,在剧里律师都是为了钱什么都能干的。
但现实里是只有律师才能告诉普通人,对普通民事纠纷的当事人进行裸检是不合法的。而深圳官方的通报里只字未提裸检不合法不合规[摊手]
这个事情的关键问题不在于公共场合是否可以吸烟,或者劝阻别人不要吸烟时是否可以动手。
而是普通人在遭遇过度执法时能怎么办?
我的疑问是这次的裸检到底怎么回事?是已经开始走行政拘留,所以进行的,还是只为了逼人和解。如果说已经走行政拘留的手续了,为什么又和解了给放出来了。
普通人在被行政传唤时,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拒绝裸检、尿检这样的检查?是否需要看到明确的行政拘留通知书?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