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灭烟起冲突涉事男子被行政罚款#2026年4月24日,深圳发生的女子暴力劝阻男子吸烟纠纷事件中,不是谁报警,谁就占理,世界上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是这样规定的。你杀了人,然后你报警,也是你占理?!“恶人先告状”是古已有之的现象。
从情节来看,这个女的实际上构成了侮辱他人或者寻衅滋事的违法犯罪行为。新华社的通报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公安机关本来是想息事宁人把她放掉的,但双方都坚持要追究对方的责任,那就没有办法,只能按照法律程序来,将他们二人带到公安执法办案中心开展调查,在调查中是需要留置的,而在留置期间为了防止被留置的人员自杀或者身上藏有违禁品,就必须要进行“人身安全检查”,这是所有的被留置人员都是这样的,不分男女,全国的公安执法办案中心也都是这样的,完全是依法依规进行的。
这个女的可能不了解被留置就是这种情况,以为在里面还可以当大爷,所以出来以后在网上说了很多难听和煽情的话,公安机关本来是可以追究她相关言论的法律责任的,已经是轻轻放过了。
前环球时报总编胡锡进也是个法盲,居然在微博上说“在此案并无导致拘留情节的情况下,这样的‘人身安全检查’虽由女性工作人员开展,是否有必要,公众有疑虑。”谁告诉你违法犯罪人员要拘留或者逮捕才需要进行“人身安全检查”?谁又告诉你此案“并无导致拘留的情节”?此案中,如果双方不达成和解并签署《人民调解协议书》,那么依法追究责任,女方是必定要被拘留的。新华社的通报实际上已经说得很清楚,胡锡进还在装糊涂带节奏,真是坏来没底了!现在很多人是把专政机关想象成度假中心,以为在里面还可以自由自在的谈笑风生,胡锡进这个法盲大概也是这样认为的。懂不懂什么叫“拴烈马的桩子”?不懂的话,可以读一读《史记·绛侯周勃世家》!
男的因为在禁烟场所抽烟,还是被罚了款,当然按规定是要罚的。这女的没有被追究法律责任,占了这么大的便宜,居然还闹出了这么大的舆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