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味讲堂 26-04-26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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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百姓守法,自己却当老赖,给个说法,今天海默来说法。据澎湃新闻等媒体报道,河北沧州盐山县某加油站经营者张帅反映,从2004年7月到2005年5月,盐山县人民法院的多辆公务车在他的加油站定点加油,累计打下了六万多元的白条,加上20年的银行贷款利息,欠款总额超过20万元。尽管2023年当地纪委召开恳谈会督办之后,其他欠款单位陆续结清了,唯独县法院一拖再拖,甚至建议对方去起诉,直到2026年4月11日媒体曝光两天之后,法院才将18.8万元的本息支付到位。这简直是现实版的只许州官放火。一个天天审理合同纠纷、执行欠款案件的司法机关,自己却成了拖欠小微企业油费20年的资深老赖,当债主上门,他给出的解决方案竟然是你去告我吧。这不仅是傲慢,更是对法律信仰的公开羞辱。新官不理旧账的烂接口,从执法者嘴里说出来,格外刺耳。法院作为民事主体,他的加油行为与加油站形成了事实上的买卖合同关系,长期拖欠货款已构成根本违约,应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利息的明确责任。法院不仅是纠纷的裁判者,更应是守法诚信的典范。拖欠行为严重背离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不得违约拖欠市场主体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的明确要求。这种行为极大的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公众对法治的信任,形成了裁判员自己犯规的恶劣示范事件,最终在媒体监督下解决,反衬出了内部监督机制的失灵,对于此类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是否应有相应的问责机制呢?而不仅仅是还钱了事,值得深思,如果连法院都不能被信任,遵守合约,普通人维权还能指望什么呢?这件事是个别现象,还是暴露了更深层的问题呢? http://t.cn/AXxEDX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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