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吸烟事件蓝底公告出来了,一堆人开始炒作一个新名词:“裸检”。
其实就是“进入办案区进行全身检查”的意思,但是包装上一个“裸”字,就又引发了一堆人内心的不安全感,和不安全感背后的X压抑(我讲话比较直接,你要是受不了可以留言,我会酌情投诉或拉黑删评[yeah])
有关“进入办案区进行全身检查”的必要性,我在昨天微博里,已经说的很详细了。
指路:
http://t.cn/AXxT8pq2
我依据这个所谓“裸检”话题,再提炼一下这道“进入办案区进行全身检查”程序重点
1.进入办案区,一定要进行全身检查。
这个规定是对所有人的!连办案民警也有着装要求
如果你进入办案区遇到办案民警着装不正规(比如未着制服),行为不合适(比如过于凶狠),拿到手机之后,可立刻登录12389进行投诉。
关于办案区的详细分区,看@胡斐大侠 这条
http://t.cn/AXxn8pnz
2.谁会进入办案区?
首先,当然不是所有报案人都会进入办案区了!你以为民警很闲吗?!民警也是打工人,你自己代入打工人想想呢,进入办案区意味着各种程序都增多起来,所以,如果情节轻微,当事人情绪相对可控,当然不用进入办案区。
其次,一望而知毫无过错者,绝对不会进入办案区。比如我之前报警过的那个,我被网暴的案件,违法者在收到派出所电话时,因为过分嚣张不配合警方办案,反而在自己辖区反向报假警找我麻烦,而且对方还是团伙作案,人数众多,分开报了好几个。
但是呢,我全程没有回骂过一句话,所以,不管对方怎么搞,搞几次,几个人报警,我都没进过一次办案区。而警方为了安抚我情绪,有几次调解甚至主动顺路上门接我。
所以你自己毫无问题,不用担心进办案区。
但是,毫无问题的意思,不是你认定你自己毫无问题啊!是客观上真的毫无问题啊!
至于客观上如何毫无问题,那就要看你个人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了。
3.就算进入办案区,会有被要求脱掉底裤的风险嘛?
之前博文已经说了,进入办案区进行全身搜查的原因,有很多安全上的考虑,妨碍当事人攻击民警,也妨碍当事人攻击自己!
所以,具体的执行尺度,肯定要看当时的环境,民警或辅警的执行方法和目的。
女性当事人,肯定是女民警或女辅警来搜查。
看这个当事人(泼饮料这位)的微博,个人照片看起来还是比较壮硕的,一个正在值夜班的女民警(或辅警),身量并不一定比她结实。
而且,该当事人精神状况又比较激动(微博很明显)。
你代入一下女民警,当一个比你壮实且情绪特别激动可能有时空行为的当事人人站在你面前,你担心不担心?
此时你的首要任务,肯定不是照顾她的全部心情,而只能是照顾大家的生命安全,所以,你只能选择严格执法,先排除生命安全隐患,是不是这个道理??
4.有没有执法过度的可能性?
当然有,无论任何时候,你都可以怀疑执法过度,那你怎么办?12389投诉啊!!
我除了做了一段时间警风监督员以外,这一年多以来,一直在帮不同的人维权(是非公开的,我之前微博说过,老朋友应该知道),经常使用这个“12389”投诉,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大家,有理有据的情况下,投诉十分有用。
同样的,你没有任何道理的话,投诉也大概率没用。
别人的经历涉及隐私,我不能分享,说一个自己家里人经历吧。
我前面说了,我经历网暴的时候,我自己没骂一句脏话,但同时,我家里有位同志[小黄人剪刀手],在我被网暴期间,忍不住回过三次嘴,讲的也很难听,但仅仅只有3次,而同样涉嫌侮辱的话,对方大约有将近200次,在对方报警过程中,我家里这位同志确实进了办案区,脱了皮带,也脱了高度近视的眼镜,也被辅警大声训斥。
我咨询了“专家”过后,事实是:“虽然他为了帮家里人还了三句嘴,但是对方骂了几百次的情况下”,而这个行为完全可以被谅解。
于是,我就选择了12389投诉,一投诉就成功,教导员和法制部门都来道歉了,过度执法的副所长也开大会做检讨了,还顺道邀请我做了警风监督员,让我去自己感受一下派出所办案的流程。——这个程度我觉得相当相当合理了,做人要讲事实,毕竟他确实骂了三句。(所以我也一直劝大家,不要跟流氓互殴,而要斗争,斗争是讲究方式方法的,尤其在中国,你完全可以在规则内让流氓付出代价,而自己不会被拖下水。)
所以说,办案民警也是人,是人就会犯错,而我们国家为了做好基层服务,恰恰是在“投诉”环节做的很到位的,所以,你怀疑某位民警执法过度,完全可以随时“12389”。
这是合理合法合规的。
5.投诉有用吗?没用怎么办?
前面说了,亲身经历告诉我,投诉完全有用,但每个人“有用”的标准不一样[微笑]。
我在帮助他人维权的过程中,碰到过一个这样的人,(涉及他人隐私,我对部分信息做了调整)他声称某公司迫害自己,导致自己脑溢血,这是工伤,公司应该全额赔付。
我前后跟他聊了一个月,在他诸多谎言下最终发现事实真相:
首先他是主动离职后脑溢血;
其次,在职期间,他大量进行非常高额的商业宴请活动,茅台啊,山珍海味,海外旅行等等。(虽然他不承认,但是我基本确定他在用这个方式占便宜)以他的权限来说,根本没有这个宴请额度。
他离职之后脑溢血,希望公司赔付,公司赔了一些,但是他不满意,通过多种渠道,又是投诉又是信访,遇到不支持他投诉额度的,就疯狂卖惨。
他找到我,也不是想要“维权”,而是想要利用我帮他扩散,所以他只是拼命催促我帮他书写或转发文章,我当然拒绝了。我愿意无条件帮真正需要的人维权,但不愿意被人当枪使,或伙同他人一起蹭流量(所以我最开始帮人维权,就想好了,一定是非公开的)。
这样的人,往往认为维权无用,投诉无用,自己最惨。
所以,维权有尺度,有方法,该出手时要出手,该收手时,也一定要收手。
讲完“全身检查”的话题了,说一句题外话
在这个事件中,两个当事人,明显签订了调解协议(针对冲突事件,双方都不处罚)
而据我所知,调解协议中,一般有一条,事结案清,双方都承诺,出了派出所,这事就算了。
现在因为一方在进行过程中,错误利用了公众舆论,导致这件事,不仅没有事结案请,反而越闹越大,这责任,到底应该谁付?
网络时代下,公众舆论失控造成的恶性事件,法律专家不然还是多多探讨一下这个命题把!这真的是跟时代发展有关的法治建设问题!别天天闲着没事干关注彩礼和宠物权益了,鸡零狗碎的[流汗]!!
发布于 江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