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老柒 26-04-26 16:30
微博认证:科学科普博主 微博乡村振兴助威团成员

#副所长为完成任务设计让6人吸毒# #法院宣判副所长欺骗他人吸毒案# #副所长欺骗6人吸毒被判5年# 身为一个父亲,看到这个新闻心情变得特别的差。
6个未成年人的一生,6个家庭都被毁了。
虽然我知道有期徒刑5年已经属于欺骗他人吸毒罪,情节严重的处罚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的规定,欺骗他人吸毒罪的量刑主要依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一般情形: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但我还是觉得这个处罚太轻了。
哪怕是顶格判决有期徒刑7年都太轻了。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的人员,强制隔离戒毒的法定基础期限为2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戒毒条例》的规定,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2年,自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之日起计算。

戒毒人员在执行强制隔离戒毒满1年后,会接受全面的诊断评估。如果评估结果显示其在生理脱毒、身心康复、行为表现等方面均达到“合格”,且社会环境与适应能力评估为“良好”,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的意见,报请决定机关批准。

反之,对于戒毒效果不理想、评估不合格的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也可以提出延长戒毒期限的意见,最长可以延长1年。

动态管控期限与解除条件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期限‌:均为‌3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
‌解除动态管控的前提‌:
完成3年社区戒毒或社区康复;期间未复吸‌;经派出所出具三年以上未复吸证明‌;
‌向禁毒部门申请‌,由黄色管控等级转为蓝色关注等级 ‌。

‌解除后出行与住宿‌:
正式解除动态管控后,乘坐高铁、飞机或入住旅馆‌通常不会自动报警‌ ‌;但‌吸毒史记录终生保留‌,仍可能被列为“重点关注对象” ‌。

派出所接到提示的时期
在‌动态管控有效期内‌(即3年内),只要进行以下行为,系统会自动触发派出所提示:
购买高铁/飞机票;入住旅馆登记身份证;进入网吧等实名登记场所 ‌。
‌3年期满且成功解除动态管控后‌,上述行为‌一般不再触发自动报警‌ ‌。
⚠️ 注意:若未主动申请解除动态管控,即使已满3年,系统仍可能保持提示状态 ‌。

这就是俗话说的2+3(黄色)+3(蓝色),也就是说,吸毒人员从启动强制戒毒流程开始,8年之内,都属于监管期,而且这8年里一旦复吸,之前的时间自动清理,重新开始。

其实大家心里都清楚,现在的新型毒品,心理彻底断瘾期越来越长,只有极少极少拥有强大自制力和自律性的人,才有一丝丝的希望能够这辈子不再被毒品拉回去。
绝大多数的吸毒人员,只要成瘾,就是一辈子的事。
然鹅这一切的一切,只换来了区区5年。

我现在心情很沉重,从吸毒封存,再到欺骗他人吸毒罪5年,以及外籍死刑毒贩能够多活十几年而没有执行……
我感觉在毒品这个领域,撞门的情况越来越多。
禁毒,是咱们的国家最重要的共识和基石了。
如果连这个基石最终都被丢掉,我不敢想咱们的社会会变成什么样!

现在的美国满大街的瘾君子,何其的可怕……
而美国从全民禁毒是社会共识,到变成现在这样,不也就只有短短二十年吗?
风起于青萍之末,千里之堤毁于蚁穴!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