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上的朋友们 26-04-26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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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给大家讲个常识吧。

官方通报,如图。

通报其实已经承认对该#深圳 吸烟# 民事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了人身检查(大家俗称的裸检)。

通报只强调了,派出所警务人员把双方当事人带至办案区裸检符合办案程序,但并没有说明“按规定对二人进行人身检查”符合不符合有关警务人员对民事纠纷当事人实施裸检法律规定,也没有说明对两位当事人进行裸检有没有经过所在部门领导审批。

如果程序合法,符合法律规定,裸检也经过所在部门领导审批,通报就会加一笔说明了。

毕竟,对民事纠纷当事人进行裸检,是公众这次关切和聚焦、质疑的重点。

警务人员办案中对当事人进行裸检的严格的相关法律规定,大家见图二、图三。

对一个民事纠纷当事人进行裸检,有没有滥用职权?有没有违规?有法律专业人士给出了普法答案:仅3种法定情形可进行裸检。
见右边文章链接。👉http://t.cn/AXx8bgYP

个人认为,当地派出所相关警务人员涉嫌滥用职权、过度执法、违规裸检了。

这一点,胡锡进也表达了质疑,公众也表达了质疑。

这次事件,警务人员的人身检查程序,引发了巨大网络舆情,可以说给当地捅了个不大不小的篓子。

如果相关警务人员办案手段违反了法律规定,违反了办案程序,没有经过所在部门领导审批,大概率会受到内部警纪处分。

但即便受到警纪处分,也不会公开了。

还有一个可能,“上不打、下不追”,没有人跟进,当事人也没有投诉,相关警务人员也可能不会受到警纪处分,慢慢这事就淡化,没人关注了。

发布于 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