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
涉事人员身为国家一级运动员,无视法律法规,公然辱骂军人家属,并恶意将侮辱言论发布网络扩散传播。
该行为亵渎军人荣誉、侵害军属合法权益,违背公序良俗,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情节严重。
恳请相关部门依法从严从重处置,依法追责,撤销其一级运动员资质,严肃整顿,杜绝不良风气蔓延。
事由:
一名年满16周岁男性网民,在网络平台公然发布言论辱骂军人家属,恶意诋毁、言语恶劣,相关内容对外公开传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事发后,该当事人态度恶劣、毫无悔改、拒不道歉,无视法律底线,侵害他人名誉权,同时侵害军人家属合法权益,情节恶劣。
违法事实:
1. 行为人已满16周岁,具备完全治安、刑事责任能力,不属于无责未成年。
2. 在网络公开场所发布辱骂、侮辱性言论,面向不特定网友传播,属于公然侮辱他人。
3. 受害人为军人家属,依法受到法律特殊保护,恶意辱骂军属属于从重处罚情节。
4. 行为人拒不认错、拒绝道歉,主观恶意明显,情节严重。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公然侮辱他人,可依法给予拘留、罚款处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严禁侮辱、诽谤、侵害军人及军人家属人格尊严与合法权益。
3. 《民法典》:公民名誉权受法律保护,网络侮辱他人需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民事责任。
诉求:
1. 依法对该16岁行为人严肃查处、传唤训诫;
2. 责令对方公开书面道歉、删除全部侵权言论;
3. 要求平台封禁违规账号,下架不良信息;
4. 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杜绝网络戾气、尊重军属、敬畏法律。
发布于 广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