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骑电鸡被撞骨折仍全责#以前很多人觉得“我弱我有理”,被撞了机动车多少得赔点。但现在规则变了:谁违法,谁买单。以前处理类似事故时,常有一种“我弱我有理”的惯性思维,即便非机动车违法,机动车也常被判定承担部分“人道主义”责任。这种“和稀泥”的做法,实际上变相纵容了违法,让守规矩的司机感到寒心。此次广州交警严格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按过错定责,明确“闯红灯者全责”,赢得了“没毛病”的普遍赞誉,说明公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已超越了单纯对“弱势群体”的同情。交通法规保护的是“守法者”的路权,而非“弱者”的违法特权。电动自行车(电鸡)在法律上虽是“非机动车”,但一旦违法,其路权优先级并不高于机动车。风险自担:闯红灯、逆行等严重违法行为,属于驾驶人主动将自己置于危险境地。法律不再为这种“明知故犯”的冒险行为兜底,而是要求违法者自负其责,包括承担自己的医疗费和车辆损失。#一分钟精选视频扶持计划# http://t.cn/AXx1jn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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