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报 26-04-27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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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保障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全面推广普及】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明确规定,“国家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妨碍公民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这不仅明确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而且规定了国家对“通用语言文字”承担“全面推广普及”的责任。详见http://t.cn/AXxBtuaU(“统战新语”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