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法李振武
26-04-27 15:55 微博认证:上海理振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看到#黄杨钿甜首次回应耳环风波#,其实从一开始我就是同情她的。但因为当时调查结果没出来,所以也不敢断然发声。

我罪想讨论的问题是:为什么娱乐圈,总是一人“出事”,“全家遭殃”?

当一名艺人遭遇争议,针对他/她的“审判”会如藤蔓般迅速缠绕其所有家庭关系——从父亲的商业行为被逐条审视,到弟弟在校被追问“家里是否有别墅”,再到年迈的祖父母因谣言情绪崩溃。

这些在我看来都是以“正义”为名的网络围猎,早已越过了公共讨论的边界。即便在官方通报澄清后,家庭成员仍持续收到辱骂私信、恶意P图乃至AI伪造的违法内容。

这种风气,我觉得是极其危险的,也导致了现在艺人生态的岌岌可危,以及毫无活人感,因为只要一人“有错”(甚至只是被质疑),其家人就自动丧失了隐私权、名誉权与安宁生活的权利,成为“合理”的泄愤对象。

但,我想说:

这种“连坐式”起底是明确的违法行为!

我国法律明确保护每一个公民,无论他是否是公众人物的亲属——的人格权与隐私权。

公开家庭成员身份、过往经历、私人生活细节,属于《民法典》第1033条明确禁止的“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行为。

对家庭成员进行无事实依据的揣测、侮辱(如“嗜血犯”家属),直接损害其社会评价,构成名誉侵权。

非法获取、公开家庭成员的个人信息,适用《个人信息保护法》,需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而针对家人的辱骂、捏造事实进行传播,情节严重的,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拘留、罚款;达到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程度的,可能涉嫌侮辱罪、诽谤罪。

同时,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对家庭成员进行围攻,散布虚假信息,起哄闹事,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如黄杨钿甜弟弟(未成年人)被校园欺凌,爷爷奶奶情绪崩溃,这类针对“一老一小”的侵害,在法律评价和处罚上往往会被从重考量。#黄杨钿甜弟弟因耳环风波被欺负#

最后我想说:

公众对特权、不公的敏感与愤怒是正当的。

但当情绪越过法律与证据,将对个体的合理质疑,异化为对其整个家庭网络的“有罪推定”和“集体惩罚”时,正义便走向了反面,成为一种集体的霸凌。

#律师说法#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