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3公斤黄金被扣30年很大可能和解#
1996年,辽宁的潘永嘉被盖州市公安局以涉嫌走私为由扣押2859.2克18K黄金,还被收容审查11天,家人缴纳5万元保证金后才获取保候审。案件始终没有结论,黄金也一直未返还。2026年1月,潘永嘉申请国家赔偿,被警方以“超过两年赔偿时效”驳回,营口市公安局随后表示正积极研究复议申请。
4月25日,盖州市公安局首次主动联系当事人代理律师,询问赔偿诉求并约定面谈,律师称和解可能性很大。当事人主张依据《国家赔偿法》,要求返还黄金或按现价赔偿、退还保证金及利息,并赔偿人身自由损害。
案件核心争议在于时效与黄金去向。警方认为扣押行为结束于1996年,而当事人援引2023年最高法相关解释,主张案件从未终结、扣押处于持续状态,时效未启动。警方称黄金已移交银行,但盖州市人行回函表示2012年洪水冲毁旧址导致档案丢失,关键办案人员也已去世或退休,原始证据链断裂。
金价三十年间涨幅超10倍,赔偿标准成为焦点。类似的吉林于润龙46公斤黄金案,最终按当年变卖价赔偿,而本案当事人希望按现价赔偿。此案也暴露了基层执法在涉案财物管理、程序闭环上的短板,引发公众对公民财产权保障的关注。若和解达成,或将推动涉案财物电子化存档等制度完善,成为公民财产权保障的标志性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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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河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