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律师的朋友 26-04-27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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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卫视短剧 融脸肖战王一博#

凭着朴素的价值观,大家瞅瞅这张图片涉嫌侵权吗?

2026年4月27日,浙江卫视推出的AI短剧《中国传说·白蛇》因未经授权使用AI技术融合肖战、王一博面部特征,引发广泛侵权争议。本案是AI技术滥用背景下,演艺人员人格权益保护的最新典型事件。

一、侵权构成已明确

根据《民法典》第1018条,肖像的核心认定标准在于"可识别性"——只要外部形象特征能够让公众联想到特定自然人,即落入肖像权保护范围。本案中,剧中角色融合了肖战的唇下痣、王一博的五官细节等标志性特征,大量网友以对比图指认角色与艺人高度吻合,已满足"公众可识别"的法定要件,依法应当认定为肖像权侵权。

同时,《民法典》第1019条明确规定,不得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其肖像。立法通过此条款明确:技术手段的升级不能成为侵害人格权的免责理由。本案制作方在未获任何授权的情况下,将艺人肖像特征输入AI模型生成角色形象并用于商业短剧,其行为直接违反了上述禁止性规定。

二、双重侵权行为并行存在

案情显示,剧中男性角色被塑造为与艺人真人无直接关联的虚构人物形象,该行为还可能落入《民法典》第1019条明确禁止的"丑化"侵害范畴。若该形象被认定为对艺人肖像的丑化使用,制作方将同时构成对艺人名誉权的侵害,在民事赔偿认定中将直接影响赔偿数额的确定。

三、责任链条清晰,涉及多方主体

制作方杭州九紫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是直接侵权人,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主要民事责任。

播出平台浙江卫视虽可援引"避风港原则",但作为具有审核义务的播出方,若在收到权利人投诉或明知存在侵权后未及时采取删除、下架等必要措施,需对损害扩大部分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既有司法实践,平台未履行内容审核义务导致侵权内容传播的,依法应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此外,本案还违反《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的强制性规定。该规定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深度合成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禁止的信息。同时,《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要求AI生成内容必须添加显著标识,未加标识即传播亦构成程序违法。

四、法律后果与维权建议

受害人有权依法要求侵权方立即停止侵害(下架涉事短剧)、公开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包括律师费、公证费等)。

本案再次警示:AI技术进步不等于人格权保护的退让。在"可识别即侵权"的司法原则下,任何未经授权利用AI技术复制、融合他人肖像的行为,均将面临法律的明确否定与严厉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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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