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回应男子被扣黄金30年#
30年黄金被扣案:法治之下,从无“过期”的正义
辽宁盖州3公斤黄金被扣30年的维权风波,终于迎来警方主动协商的转机,可时效认定、价值核算的巨大分歧,依旧让人心头难平。
1996年黄金被扣押,当事人三十载未收到任何结案文书,案件悬而未决,警方却一度以“超赔偿时效”驳回申请,这份逻辑实在难以服众。执法机关扣押公民财物后,不办结、不告知、不返还,本就是严重的程序缺位,又怎能让当事人为执法疏漏买单?
法治社会,从没有因时间流逝就消失的合法权益,更没有能逃避责任的执法瑕疵。警方如今主动协商,是纠错的第一步,但远不是终点。黄金价值涨跌、时效如何界定,都该严格依照法律条文与司法先例裁决,绝不能和稀泥式和解。
这起案件也敲响警钟:执法规范化容不得半点马虎,涉案财物管理、案件闭环处置必须严丝合缝。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能以“时效”为借口缺席,唯有依法依规弥补当事人损失,彻查执法漏洞,才能守住法治公信力,不让公民的合法财产权在漫长等待中被消磨。 http://t.cn/AXxgbvp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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