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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4-28 08:31 微博认证:搜狐新闻官方微博

【#体检迟2分钟错失事业单位入职资格# 法院:人社局机械执法 撤销处理决定】2025年,田某灵报名参加某县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通过笔试、面试进入体检环节。某县人社局发布的体检公告载明:“考生需于6月21日8点整集中签到、8点20分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地点,未按时签到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当日,田某灵因身体不适于8点02分抵达某县人社局大门,被执勤人员以迟到为由阻止进入,未能完成签到及体检。事后,田某灵向某县人社局申请复检并提交书面说明及当日就医诊断证明。

该局以超出签到截止时间为由,口头告知其被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但未作出书面处理决定,亦未告知陈述申辩权和救济途径。田某灵不服该处理决定,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处理决定、恢复体检资格并组织后续招考程序。

法院审理认为,案涉体检公告未明确签到起止时间,存在多种合理解释,依法应优先适用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解释,认定8点整至8点20分为有效签到时段,田某灵不属于未按时签到的情形。

同时,某县人社局作出影响相对人重大就业权益的行政行为,仅以口头形式告知,未保障陈述申辩权,未告知救济途径,构成程序违法;且田某灵仅迟到2分钟,事出有因、情节轻微,未扰乱体检秩序,迳直取消资格属机械执法,违反比例原则。

法院判决,撤销案涉处理决定,责令某县人社局于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就田某灵的招考事项重新作出处理。判决生效后,某县人社局立即重启招考工作,田某灵已重新完成各项程序并正式入职。更多详细内容请查看文>>> http://t.cn/AXxk0yQ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