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乱象调查#
看了一下这个视频,主要是讲一些男的花了几十万跟别人结婚,结果被人骗得很惨的故事。
出现这些案例的根本原因是,婚姻这个制度,从制度功能价值角度而言,已经逐渐趋向于无效。
人类社会的基本生存规则是,谁付出多,谁收获多,谁贡献大,谁回报多,以此类推。只有这样,才能激励大家多付出、多贡献、多创造,且权责利一致。
但目前的婚姻制度,已经逐渐失去这样的制度功能和价值。
大家先想一下,古代的婚姻,本质内核是什么?
在多数时候,本质属于强者给弱者的一份单方终身雇佣合同。
在这个合同中,明确写了,原则上是终身,任何一方无法定理由不可随意退出。男的不可以做陈世美,女的要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由于古代男性的生产能力更高,女性相对弱一些,所以在很多时候,属于男性单方给女性的合同。
同时,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三种雇主不得单方解约的情况,以及七种雇主可以单方解约的情况。这便是古代非常有名的“七出三不去”原则。
之所以说是“雇佣”合同,大家可以去看女方的说法,把结婚叫做:
嫁汉嫁汉,穿衣吃饭。
指向性很明确,女性嫁给男的主要是为了解决穿衣吃饭问题。
大家再去看古代最有名的情歌之一:天仙配。
歌词怎么唱的?
前边唱着夫妻恩爱说不尽的词,后边突然就转到了“你耕田来我织布,我挑水来你浇园”。这属于双方的职务分工,而不是情爱。
男的力气大,做耕田、挑水等需要更高体力劳动的工作。女的力气小,做织布、浇园等需要较少力气的工作。
请问:
哪个现代情歌的歌词,会唱“你挣钱来我做家务,你买奶粉我喂孩子”等类似歌词?
没有。
古人把婚姻关系看得很透彻,本质上属于强者给弱者提供的一份单方终身雇佣合同。
一部分现代人把这个概念给搞模糊了,明明这些能够拿出四五十万的男性,属于经济上的强者,而跟他配对的女性,穷的一塌糊涂,还有很多外债,属于弱者,结果这些男的被骗得很惨。
现在只能走法律途径去维权,这些钱能不能全部要回来,还不好说。
按照古人的做法,这些在经济上比较有钱的男性,本质上不是去跟这些女性领结婚证,而是去跟她签订一份终身雇佣合同。
按照各自的情况和市场行情,谈一个月工资数额。
如果这个谈不拢,便谈下一个。形式上跟相亲,不一定有很多差异。
每个月给对方付工资,她则来履行相应的合同义务。
并且在合同中约定清楚,在哪些情况下,男方不得单方解约,在哪些情况下,男方可以单方解约。
如果这样做的话,这些男的肯定不会像现在这样被骗,把自己搞得惨兮兮的。
当然,我这属于随便写写的主意,当下法律对这个认不认,还需要再研究。#热点观点# http://t.cn/AXxnLTXE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