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线评论|#染毒的政绩毒害了谁#】江苏南京一派出所副所长马某为“完成查处任务”,诱骗6名未成年人吸毒,马某被认定犯欺骗他人吸毒罪,一审被判处5年。新京报等媒体核实了这一消息。http://t.cn/AXxkuVGQ
一审判决书显示,马某为完成查处任务找到社会人员徐某提供涉毒线索。2024年1月,马某将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交给了徐某。徐某通过他人召集到6名未成年人。在6名未成年人不知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情况下,徐某等人在一家宾馆内将电子烟交由其吸食,随后联系马某将6名未成年人查获。
这是典型的人造冤案,且受害者还是多名未成年人。人性之恶,在这一案例中暴露无遗。考虑到吸毒后果之严重,且还可能面临伴随终生的重重社会压力,说这是置6名未成年人于万劫不复之地恐怕也不为过,而这么做的理由仅仅是要完成查处任务。
在查处任务与未成年实质权益的天平上,派出所副所长和徐某等人毫不犹豫选择了前者。在法治和良知前面,上级交代的“查处任务”真就那么重要吗?但有人心者都会有此一问。那么,到底如何理解此案中的“查处任务”?搞清楚这一问题,或许更容易看清事件的真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