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读网红白冰偷税911.18万#】#律师称不是换个马甲白冰就能少交税#近日,税务部门通报美食探店类头部网红白冰因偷逃税款911.18万元被追缴并处罚款1891.24万元,涉案款项已全部追缴入库,其通过注册空壳个体工商户、虚列成本及私户收款等手法隐匿收入的细节引发广泛关注。#网红白冰偷税911.18万#
4月28日,@潇湘晨报 晨视频记者从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杜洁律师 处获悉:白冰案违法点共有3处。
1.虚构经营主体: 其设立的个体工商户无参保人员、无实际经营场所,被认定为“空壳”。
2.虚假申报与虚列成本: 将本应属个人的劳务报酬,虚假申报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收入,并通过虚列成本费用来降低应纳税所得额。
3.隐匿收入(私户收款): 通过关联公司资金多层流转,最终将收入转入个人账户,未进行纳税申报,构成隐匿收入。
上述行为符合《税收征收管理法》中“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和“不列、少列收入”的偷税界定。
杜洁律师表示,不是换个“马甲”就能少交税。
杜洁律师同时也给予其他网红4个建议:
1.准确界定收入性质: 税务筹划的前提是业务真实。应根据业务实质(是个人独立劳务还是组织化经营)来判断收入属于“劳务报酬”还是“经营所得”,不可为降低税率而强行转换。
2.确保主体实质运营: 如选择以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运营,必须确保其有真实的经营行为、合理的成本支出、与业务规模匹配的人员和场地,并能提供完整的财务核算资料。
3.依法取得合规票据: 所有成本费用的列支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严禁虚开发票或虚列与经营无关的个人消费(如白冰将个人奢侈品消费计入公司账)。
4.全面申报各项收入: 无论通过公户还是私户收款,只要属于应税收入,均应依法申报纳税,杜绝隐匿收入。 http://t.cn/AXxF2ir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