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3年转账142万法院判还16万#】近日,广西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赠与合同纠纷案。2019年原告阿天与被告阿雅经朋友介绍认识后,于2020年初开始谈恋爱,2023年4月结束恋爱关系。恋爱期间,阿天通过银行、微信、支付宝多次向阿雅转账,总额达142.44万元,阿雅也向阿天转过17.5万元。阿天表示其中大部分转账都是冲着结婚去的,特别是2笔大额款项30万元和50万元明确是用于购买婚房。而阿雅则辩称,这些钱都是阿天自愿赠与的,用于两人共同生活开销,早已花完。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提到的2笔30万元和50万元的大额转账虽不属于传统习俗中的“彩礼”,但结合转账时间和转账数额,其性质更接近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本案中,阿天与阿雅共同生活超过三年,双方已实际履行了类似夫妻的生活模式。同时,阿雅牺牲自己的工作,平时照顾二人日常共同生活、料理家务,也付出了时间和精力,不能因为共同生活期间的开支来源于阿天的转账,其没有带来直接经济收入而否定其付出。法院酌情确定阿雅按赠予数额80万元的20%向阿天返还,最终法院判决阿雅向阿天返还16万元。#新闻啄木鸟# (纵览新闻 编辑:单芳)@陕视新闻 http://t.cn/AXxFyPO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