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富民发布
26-04-28 17:02 微博认证:富民县融媒体中心官方微博

【29日0时起!#昆明交警启用警用摩托车抓拍3种交通违法#】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昆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将启用警用摩托车移动交通违法取证设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通违法抓拍取证区域
昆明市辖区内城市道路及公路。

二、启用时间
自2026年4月29日0时起正式启用。

三、抓拍取证的交通违法行为
1.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2.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3.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自2026年4月29日0时起,警用摩托车移动交通违法取证设备将对上述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昆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4月27日http://t.cn/AXxsy7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