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案件中请假休假这些tips,每次公司说员工请假没批还能判违法解除,我也很无奈。
1.病假审批:劳动者真实的病假申请➕劳动者病情属实、已提交医疗机构证明(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证明)➕公司既往已认可的情况下,就算《员工手册》约定需要三甲医院审批,也会被认定违法解除。
2.事假(丧假)一般不可以无故拒绝:劳动者因直系亲属去世(非配偶父母子女)等紧迫且符合人之常情的事由申请事假,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拒绝。
3.“三期”女职工特殊保护:三期内如果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应自动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用人单位在此期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构成违法。
4.福利年休假与法定年休假性质不同:用人单位自主设立的福利年休假,其性质不同于法定的带薪年休假,没有办法支持三倍工资。
5.春节多放假期用年假抵扣(比如放到正月十一),但是需要明确告知。用人单位若将春节等额外放假天数安排为年休假,必须通过放假通知等方式明确告知,不能单方面抵扣劳动者的法定年休假天数。
6.带薪年休假不是只在某一个单位计算!!!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的累计时间。
7.二中院关于休假白皮书特意说了【隐形加班】的司法认定标准:用人单位强制或变相强制(如规定不参加需“捐款”)安排劳动者在非工作时间频繁参加线上会议、培训等活动,即便无需高强度投入,只要明显侵占了休息时间,即应认定为加班。加班时长可根据参会实际情况(如是否迟到、参与程度)酌情认定,而非机械按会议起止时间计算
8.紧急情况可以报备,可以向直属上级报备,事后补交交证明材料就可以。
9.区分“自然日”与“工作日”口径(各地区规定不一样):事假、病假通常只扣除工作日,而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期一般按自然日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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