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个体挣钱能力很强,那么他在税务实务中比较常选用的税务筹划的方式就是设立个体户,因为这个方式可以将高税率的个人劳务所得,强行转化为低税率的经营所得。想到这个事情,是因为今天看到#网红白冰偷税911.18万#的新闻,他第一个方式就是将本应属于个人劳务报酬的广告佣金,转移到自己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名下,申报为经营所得。白冰在重庆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是典型的空壳主体。其特征是该户拥有数千万级的大额申报收入,却没有与其申报收入相匹配的固定经营场所、固定资产和专职从业人员,缺乏开展实质性经营活动的客观条件,并无实质性经营活动,这种个体户仅仅是一个走账工具。税法强调“实质重于形式”,没有实际经营活动却申报巨额收入,这在税务稽查中属于明显的“虚假申报”。
我们来解释一下为什么网红、明星、主播等最常用的避税方式就是设立个体户呢?因为个人凭借自身形象、技能、知识等独立完成并取得的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支付方在付款时有代扣代缴义务,按20%—40%的三级超额累进预扣率扣缴个税;年度终了后,该收入需并入综合所得,适用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进行汇算清缴,多退少补。而若将这笔收入包装成“个体户的经营所得”,就会有这样两个税务好处:1.名义税率低,经营所得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表面最高税率低10个百分点。2.实际税负极低,多地曾对个体户采用“核定征收”,也就是不看账面,按收入的一个极低比例核定税额。在某些地方,综合税率甚至能低至1%-3%。白冰在重庆注册的个体户,大概率就是瞅准了这种政策便利。
还有为什么他注册多家企业?因为他这样做就能拆分收入规避超额累进税率,同一自然人注册5-10家个体户,将1000万的年收入拆分为每家100万,每家都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额度和经营所得低税率区间。
新闻还披露了一个细节,#网红白冰买名牌包挂公司账#,也就是他通过将私人生活开支强行计入关联公司的成本中,实现一箭双雕的偷逃税效果。这样做一方面虚增了公司成本,减少了应纳税所得额;另一方面,这些消费实质上是公司对个人的变相分红,他未按20%的税率缴纳股息红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
不过说实话,这些都是之前比较常见的所谓的“税务筹划”的方式,但是金税四期已实现税务、银行、工商、社保、公安等多部门数据联网,所以只要税务机关想查,基本上无处遁形。所以,这些方式其实没什么用的,只有真实开展业务的个体户,才能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空壳个体户、转换收入性质的行为,本质都是偷税,必然会被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