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强奸案母亲想帮儿子找份工作#订婚强奸案男主将出狱!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男主席某将于5月4日刑满出狱,其母称正帮他找工作,回归生活。这起案件从2023年案发至今,始终争议不断,核心就是“订婚不等于性同意”。
简单复盘下,2023年5月1日,席某与女方订婚,付10万彩礼与金戒指。5月2日,女方明确拒绝婚前性行为,席某仍在婚房内强行发生关系,电梯监控拍到他拖拽女方的画面 。事后女方报警,法院一审判强奸罪3年,二审维持原判,还入选了最高法典型案例 。
很多人纠结“都订婚了还算强奸?”,这是最大误区!法律上,订婚只是民间习俗,没有法律效力,更不是性同意的“通行证”。强奸罪的核心是“违背妇女意志”,哪怕是夫妻,只要一方明确拒绝、另一方强行发生关系,都可能构成犯罪。给彩礼、办仪式,从来不是买断对方身体的交易。
席母想帮儿子回归社会是可以理解的。
这起案子的意义,就是打破“婚约即特权”的陈旧观念,明确女性的性自主权受法律绝对保护,与恋爱、订婚、婚姻状态无关。
犯错就要担责,服刑是他的代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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