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澄清】
首先,我没有看过您的这份设计作品,没有抄袭借鉴您任何,所以对于您单方面的、从未沟通的抄袭指控我不认。
一、4月29日晚23:39分,本人微博互关向我发送了一条小红书截图,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对方的这一份设计作品(截图已经打码,自动回复已打码,xhs帖子🔗放在评论区)。图一
二、看到帖子后对方设计中有标明设计师,于是我搜索id想要第一时间和对方设计进行交流,但点进对方主页发现已经被拉黑,所以我想用小号与对方沟通。我在码与对方沟通文字的同时,本想写完后先把设计思路发送给我的甲方并同时向她说明此事,正好我的甲方此时向我发送了vx消息,于是我及时向甲方进行了说明。图三
非常感谢我的甲方相信我,一直安慰我不要自责,还想要主动与对方沟通,但我认为甲方不该承担这些,于是自己去主动沟通。
于今日凌晨27分,我用小号向对方小号发送了私信,图四解释了本人从未见过她的设计以及我自己的设计思路,同时希望能够和对方好好沟通交流。
三、事发至此我脑子还是很乱,因为凌晨四点半要去机场,所以先跟甲方说了晚安,想等待对方回应后再处理事情。
但我知道我点开对方xhs主页发现自己被拉黑的时候对方已经对我盖棺定论了,迫切想要回复的我觉得对方xhs小号可能看不到,于是我在微博搜索同id想要沟通,结果发现还是被拉黑,我便用网页版观看其主页。
对方在26号公开发表的微博中说“觉得膈应”、评论区回复“不想惹麻烦”,但28号却向公开的美工设计bot投递询问是否借鉴,虽然并不确定是对方本人投递还是对方亲友投递,但在我和我的甲方不知道的情况下,被投到bot,试图用公开平台审判我的设计、评价甲方的私稿。
我认为比起您在这几天里疯狂内耗与纠结,更应该做的是先与我或者我的甲方交流,而不是给我盖棺定论又一边说着不想惹事、一边未经允许发送别人私稿到公开平台试图引起讨论。(有想过是不是因为我xhs私信没打开的原因您没能有办法和我及时沟通,但我的wb、邮箱、mhs都有在置顶写清,您也已经在别的平台把我拉黑,所以此条否定。)
经过两个小时的纠结,本想等待回复,但既然已经对我下了抄袭的定论且三天没有主动与我沟通,那我决定先站出来说明此事。
四、当然,时间上我的设计就是出在后面,可能我再怎么说自己没有抄袭也抵不过时间这条重要因素,仍旧会有人认为我过度借鉴。
但除了所共用的黑胶CD这种大众元素,其他的排版、字体还有元素以及配色(虽都为冷色调,但对方设计为蓝色,我的设计是蓝紫色)我不认为我们有相似的地方。我的设计以冬日氛围为主题、根据柄图角色动作散发想象使用音乐类的元素,从头到尾整份设计都是我独立设计完成(有使用可商用素材),提交设计的时候也一直和甲方简单说明一些设计思路,我是用心对待这份设计的,得知后我只想解决此事,不想给我的甲方带来持续的伤害,所以发出这条澄清。
此份拍立得设计后续的处理在与我的甲方商定好后将补充完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