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不是在《长空之王》上桌的,所以昨天没写什么,但是今天早上起来,还是有些话想说。
在23年8月之前我很难想象自己会那么长情地喜欢一个人,因为我是个很奇怪的人,算不上事业粉,很多好感过的演员,在他们事业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拥有了更多机会和选择的时候,我反倒会失去了对他们的兴趣。
从商业角度来说,很多人走红之后的选择无可厚非,毕竟谁都要赚钱养家的,我也成天得为五斗米折腰。
但是理性上的认知,不能代替感性上天然的好恶,气场不合,就是没法继续喜欢了。
名利场上每进一步,都会随之而来更多的鲜花、掌声和诱惑,每个人都会在那种气氛中有眩晕的感觉。
即便很多现在看起来很沉稳的前辈,也有过飘飘然乱说话的时刻,也有过向流量、热钱和人脉低头,做出违心选择的时候。
毕竟,有些钱来的实在太容易了,当有的工作不累还能赚到更多钱获得更多流量的时候,很难有人能坚守本心。
这三年我对于适的好感是与日俱增的,所以从一个不习惯在社交平台上暴露自己好感明星的人,成为了现在的样子。
因为我看着他是怎么挺过无数惊涛骇浪,在种种诱惑之下坚持自我的。
他坚持推广骑射,音乐创作,选择一个又一个有挑战的角色,几乎回避了一切轻松打开下沉市场大门的营业方式。(鉴于有小学生读不懂我写的这句话,我补充举例我所说的营业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炒CP,麦麸,跳抖舞,上热门综艺频繁刷脸……想做好演员拿影帝的人对自己的事业规划和偶像明星是不一样的,认识不到这点的麻烦拉黑我,没有这个支教的义务。)
当然,很多人会觉得他傻,甚至很多喜欢他的人一开始也不理解,但是随着时间推移,他做的一切都逐渐证明是有意义的。
更别提他在这三年里对待粉丝一以贯之的真诚和珍视。
他在做一件很难的事,而我清晰地看到了这件事有多难,他有多么珍贵。
这就是我喜欢于适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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