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新闻
26-04-29 11:47 微博认证:天眼新闻官方微博

【#专家呼吁丁二醇纳入制毒化学品管理#】#毒品前体丁二醇# 近日,《奇葩说》辩手罗淼发帖称,其震惊发现,“毒品的直接前体(1,4-丁二醇)”居然可以在某电商平台随意售卖,引发对“1,4-丁二醇”使用风险及销售合规性的讨论。据南方日报报道:长期从事禁毒工作的专家指出,丁二醇(通常指1,4-丁二醇)目前在我国不属于管制物质,但需注意其潜在风险和法律边界:从法律属性看,“1,4-丁二醇”本身未被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或《精神药品品种目录》等管制名录,属于合法化工原料,广泛应用于医药、化工、纺织等领域。从风险看,“1,4-丁二醇”进入人体后可通过代谢转化为γ-羟基丁酸(GHB),而GHB是我国管制的第一类精神药品。若将“1,4-丁二醇”用于非法目的(如添加到食品、饮料中导致他人摄入后产生GHB效果),可能构成违法犯罪行为,需承担法律责任。从国际动态看,部分国家(如澳大利亚)已将“1,4-丁二醇”列为边境管制毒品,要求进口需经特殊登记。我国虽未将其列管,但需警惕其被用于非法用途的风险。他建议,在使用或接触此类化学品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合法合规使用。若涉及相关产品,建议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并避免用于非工业用途。在此之前,已有多位专家呼吁尽快将“1,4-丁二醇”纳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从源头切断非法流通。(来源:九派新闻 南方日报 海报新闻)#多平台已下架毒品前体# http://t.cn/AXJ7mm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