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派新闻
26-04-29 12:07 微博认证:九派新闻官方微博

#专家称平台下架丁二醇是良好开端#【#专家提醒警惕丁二醇被人为滥用#:属普通化学品,若被滥用或面临管制】近日,《奇葩说》辩手罗淼@罗淼_吐槽用 发微博称,其震惊发现,“毒品的直接前体(1,4-丁二醇)”居然可以在某电商平台随意售卖,引发对1,4-丁二醇使用风险及销售合规性的讨论。罗淼认为,“这种化学药品不能在网络上公开贩售,会有巨大的潜在风险,应该更加严格管理。”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药物滥用防治协会会员王红兵在接受@九派新闻 采访时介绍,关于1,4-丁二醇在法律上的界定明确:它既不属于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同时也不是危险化学品,而是一种普通化学品。“法律上其实很清晰,它只是被人为滥用了。”王红兵指出,滥用主要表现在将其添加进饮料中,供人饮用,满足部分群体对刺激和成瘾体验的需求。如果饮料中含有1,4-丁二醇,进入人体后,在体内酶的催化作用下,会转化生成γ-羟基丁酸(GHB)。后者属于我国规定管制的第一类精神药品(即毒品)。#多平台已下架毒品前体#http://t.cn/AXxs7ow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