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强奸案男子将于5月4日出狱#这个案子之前就引起过很大的争议,很多人都觉得,都订婚了,怎么还能算强奸?
其实这个案子,最高法早就把它列入典型案例了,就是为了纠正大家的这个误区,给大家科普清楚:
订婚只是民间习俗,没有任何法律效力。你们只是订了婚,不是夫妻,更不代表女方收了彩礼,就必须同意跟你发生性关系。
强奸罪的核心,从来都不是你们是什么关系,是 “有没有违背妇女意志”。不管你们是订婚、是结婚,哪怕是合法夫妻,只要女方明确不同意,你强行发生关系,都能构成强奸。
这个案子里,法院查的很清楚:女方事前明确反对婚前性行为,事中也有明显的反抗,事后立刻报警,证据链非常完整,所以才会认定强奸罪,而且最高法也把它当成典型案例,就是要告诉所有人,这个判决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
别再被那种 “订了婚就可以为所欲为” 的老观念忽悠了,婚姻也好,性关系也好,核心都是自愿,你不能因为你给了彩礼、办了订婚宴,就觉得对方的身体你可以随便碰,这就是最好的例子。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