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读银行员工转走储户1800万#:银行以案件未定论拒绝支付款项,不符合法律规定】#银行员工高息揽储后卷走储户1800万#吉林省的陈冰向@大象新闻 ·大象帮求助,半年前,她将1000万元现金存入吉林省扶余市的扶余惠民村镇银行,如今存款却离奇失踪。她的存款丢失不久后,涉事银行的储户王凤女士遇到了相似的情况,存在该行的800万存款去向不明。如今几个月过去了,两人这1800万存款何时能取出?至今银行方面也没有一个回复。http://t.cn/AXJz4Bt7 #储户1800万存款被银行员工转走#
2025年10月28日,陈冰在吉林省扶余市的扶余惠民村镇银行存入了1000万元,办理了七天通知存款储蓄业务。该储蓄业务年利率为0.95%,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银行。一个月多后,陈冰计划使用这笔资金时,发现手机银行无法登录。前往营业厅查询后,她被告知银行卡已挂失,账户内仅余一万多元。银行记录显示,她手中的这张银行卡是2025年10月20日办理的,12月13日办理了挂失,同时在当天补办了新卡,并将卡里1000万元的七天通知存款办理赎回,转给了一个名为赵某丽的人。
王凤推测,转走她存款的很可能与转走陈冰存款的是同一人,即该银行职员赵某丽。过去几年,赵某丽多次向二人揽储,知晓二人账户资金量较大,且承诺的利息高于银行公开定期利率。
2026年3月13日,一位涉事银行的工作人员向陈冰透露,经过调查,该行员工赵某丽有违规行为,银行方面承认员工违规、管理失职,并认可陈冰拿回存款的诉求,何时可以兑付存款,暂时还没有一个定论。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银行工作人员赵某丽是典型的职务侵占行为,她不论转走数额多少,侵害的都是银行的权利,储户们按照自己的储蓄合同要求银行履行返还款项的义务,符合法定的权利,应当予以支持,银行以该案件尚未定论,拒绝支付款项,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 http://t.cn/AXJziN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