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核豌豆 26-04-29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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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婚强奸案母亲想帮儿子找份工作#
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的席某某即将出狱,他母亲想帮他回归正常生活。席某某并不具有普通强奸犯寻求刺激等犯意,他犯强奸罪的主要原因在于这样的家庭,对子女根本没有什么婚恋教育,没有尊重女性的认知。
很多中国家庭他们把娶媳妇、生孩子当成指标来完成,女性只是他们的工具人,觉得给了彩礼就觉得“买到了权利”——这种观念,才是悲剧的根源。

《刑法》236条规定,强奸罪的核心是“违背妇女意志”。
类似案例并不少:
① 1999年安徽凤阳李某案:办了婚礼但因女方未满20岁未领证,强行发生关系,判强奸罪3年。当年判完说“下不为例”,因为农村15-16岁结婚生子太普遍,真按法律判监狱装不下。

② 男子借钱付彩礼被女方告强奸:相亲约定结婚,付彩礼后发生关系致女方怀孕,女方发现男方与前女友藕断丝连后拒绝结婚,反告强奸。最终男方被判无罪,彩礼退还一半。

③ 佛山婚内强奸案:夫妻分房后男方强制发生关系,女方先说不是强奸,后为离婚争财产又改口报警。最终法院认定婚姻存续期间不构成强奸。
其实民政部门应当多对社会进行这样的教育,以避免这样的犯罪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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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