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派新闻 26-04-29 18:45
微博认证:九派新闻官方微博

#律师称1800万被转走银行应先赔付#【#被银行员工转走1000万当事人发声#:千万现金存银行后消失,银行卡被人冒名挂失补办,“我都蒙了”】据大象新闻报道,半年前,吉林省的陈冰将1000万元现金存入吉林省扶余市的扶余惠民村镇银行,如今存款却离奇失踪。她的存款丢失不久后,涉事银行的储户王凤女士遇到了相似的情况,存在该行的800万存款去向不明。2026年初,吉林农商银行总行工作人员承诺,赵某丽将会在7天内将钱转回她的账户。然而7天之后,陈冰依然没有拿到自己的存款,却收到赵某丽试图轻生的消息。如今,距离事发已经过去几个月,由于存款迟迟无法取出,陈冰和王凤整日失眠焦虑,精神濒临崩溃。“现在钱拿不回来,给员工发不下来工资了,公司面临倒闭。”陈冰介绍,她经营着一家数百人的公司,这笔钱是她的企业备用金,银行卡里的钱不翼而飞,让她的公司陷入了极大的危机。#被转走1000万女子称公司面临倒闭#

对此,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告诉@九派新闻 ,银行应当向储户先行赔付。银行与储户之间存在有效的存款合同,银行负有保障用户资金安全的义务,《商业银行法》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银行工作人员违反管理规定擅自转走储户存款,《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银行赔偿后,有权向实施犯罪的员工追偿,但这是银行与员工之间的内部关系,银行应当先行赔付。民事案件的审理不必以刑事案件的处理结果为前提,且本案中储户与银行的法律关系与银行同员工的关系不同,储户可以直接起诉银行。 http://t.cn/AXJZVBQ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