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我为什么有4个结婚证,4个离婚证。因为其中有两个结婚证,两个离婚证是老赵的。
我跟他离婚的时候,没有把我老家的一套房子写进离婚协议里面,因为那套房子是在我未成年的时候,我爸妈给我买的,我想着是我的婚前财产,而且是那么久以前的,应该不存在分割的问题。
后来我爸要把老家这套房子卖出去,房管局的人就说了,离婚的人必须要出示离婚证和离婚协议,而且离婚协议上要体现这套房产的分割意见,表示只跟我有关,跟老赵无关。
可是我离婚协议里没有写这套房子啊。那怎么办呢?我就想做一个不动产的公证,证明这套房子是我的婚前财产,从头到尾与老赵无关。
可是北京的公证处说,不能做异地不动产公证,只能做北京本地的不动产公正。
当时问来问去就只能有两个方案:
一个就是老赵跟着我一起回四川,到房管局过户的地方,当面签一个什么东西,以表示他放弃这套房产的持有权什么的。总之就需要他本人去,当面签。
第2个方案,就是我们两个再结一次婚,再离一次婚,第2次离婚的协议上呢,就把这套房子写进去,只归我,是我的婚前财产。
老赵说他很忙,没法跟我回四川,所以就去再结一次婚,再离一次婚吧。
所以在某一天的上午,我俩结了一次婚,又离了一次婚。当时我还问民政局的人,我说:这同一对夫妻在一天当中能结婚离婚多少次?
工作人员是一个小姑娘,一抬头狠狠瞪了我一眼,说:结婚离婚,一天当中最多三次。
把我给笑的,小姑娘肯定想这个人简直是个神经病。
其实去民政局,结完婚马上去离婚,还不是最尴尬的,最尴尬的是,我跟老赵必须去拍一张结婚照,贴在结婚证上。
你们应该可以想象当时有多尴尬吧,但是今天我看到结婚证上的这张照片,我俩还笑得挺好的。我也是真服了。[允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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