霹雳之声 26-04-29 23:24

5月1日,备受瞩目的民企新规正式施行。新规降低民企挪用资金罪的入罪标准,非法活动3万即可立案,营利活动或逾期未还5万即可立案。并严禁公司资金和个人资金混同,企业关联交易利益输送,收受回扣等行为,也被纳入监管和打击范畴中。

有观点认为,新规初衷是好的,不仅秉承公私分明,毕竟企业不等于个人,通过新规防止企业被管理层掏空,也打击民企行贿行为,压缩灰色空间,倒逼企业规范化经营,尤其杜绝恒大事件重新上演。

不反对该观点合理性,以恒大管理层为例,通过违规分红和关联交易,将公司巨额资金以离岸信托等复杂方式转移到个人和家族名下,这的确构成职务犯罪。但一切源于其个人因素吗?以西方为例,任何一家上市企业必须对财务报告进行定期披露,并接受市场广泛监督,并由投资者推荐的独立董事参与公司日常事务中,重点起到监督职能。

而某地投资者没有话语权,且独立董事基本有名无实,这正切合一个深层次问题,资本市场是为上市企业而非投资者本身服务的,本质就是遵循少数群体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当由于制度设计因素,投资者和内部监管空前弱化,财务造假和管理层职务犯罪已成常态。在这个背景下,一个恒大之后,必然还有无数个恒大……

把目光从上市企业移开,切入到普通中小企业,有人说,这是一场成人礼,通过打击灰色空间让民企踏上正途,转变为真正符合现代化的企业。但问题在于,按照朴素认知,又有哪些企业从内心渴望行贿,即,通过各种潜规则方式将利益诉讼给他人,全部利益留给自己难道不香吗?

因为都有苦衷,在非市场化和法治化环境中,特别当“看得见的手”不受制约环境中,当经济资源、市场准入等硬性要素被裹挟下,人性贪婪自然被放大,当一个部门甚至一个基层公务人员把持的审批程序能决定企业生死时,一切不难想象。

换言之,企业潜规则不仅在于其本身,更源于其赖以生存外部环境和土壤,构成非法治环境下的人情和关系社会。任何一个项目招标,甚至任何一个公职基层人员的索取,都是双方共同默认的潜规则。

在这个背景下,而作为很多普通企业的老板,不进行潜规则就意味着没有可持续发展空间,因为,他们改变不了大环境,只能默默忍受并参与其中。

这也意味着,真正秉承法治化的市场环境,弱化“看得见的手”是多么的重要,这或许早已构成常识。

随着新规出台,很多普通企业只能默默承受,并随时可能触发红线,毕竟,按照新规无论(缺乏监管)上市企业管理层,还是陷入现有环境下苦苦挣扎的企业主均被涵括其中,关键在于执行力度和刻意选择范围,尤其是那些公私账户不分,在财务层面存在欠缺的普通老板们……

公私账户不分或许可以纠偏,但通过“看得见的手”裹挟下的,不受制约的公职们的索要,以及如何绕过新规,或许成为很多普通企业面临的一座山,大环境依旧,但规则改变,或许成为一个新的课题。

目前针对躺平引发广泛讨论,但衷心不希望,第一批躺平的是作为普通企业的老板们,苦苦挣扎的他们一旦彻底躺平……或许画面太美。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