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立太律师
26-04-30 09:10 微博认证:重庆周立太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最高院关于诉讼时效裁判规则

曹吉律师

1.普通诉讼时效因多次中断而期间未届满时不适用二十年最长全力保护期间务

裁判要旨:在债权人持续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普通诉讼时效因多次中断而期间未届满的情形下,债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关于“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的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案号:(2023)最高法民再262号

来源:入库编号2024-08-2-103-002

2.物业费诉讼时效应当按照所约定的每期物业费支付时间分别确定起算点

裁判要旨:分期履行合同之债可分为定期重复给付的债务和同一债务的分期履行。定期重复给付的债务是基于同一债权原因,经常发生重复给付的债务。欠交的多期物业费应当认定为定期重复给付的债务,每期物业费的给付具有独立性,诉讼时效期间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协议所约定的每期物业费的交纳时间进行确定。

案号: (2023)晋05民终1582号

来源:入库编号2024-07-2-121-002

3.债务人对超过诉讼时效的主债务重新确认,不能视为担保人对担保责任的确认

裁判要旨:担保人依法对债务享有诉讼时效的独立抗辩权,债务人在主债务超过诉讼时效后重新确认债务的,对担保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未在主债务诉讼时效届满前行使担保权利的,担保人有权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案号: (2023)黑民再151号

来源:入库编号2025-16-2-103-003

4.离婚后发现一方存在重大过错,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内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裁判要旨:

1.协议离婚时间在民法典实施前,无过错方在民法典实施后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诉讼时已经超过原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的一年期间,从维护民事主体权益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三个更有利于”的角度出发,应当按照有利溯及原则,适用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保障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应当适用民法典总则编关于诉讼时效制度的规定。

2.配偶一方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婚外异性存在不正当关系,离婚后三天即再婚并在不到半年内生育子女,严重伤害夫妻感情,导致婚姻破裂,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的“有其他重大过错”情形。

案号:(2023)京03民终2580号

来源:入库编号2023-07-2-015-001

5.医疗损害责任的诉讼时效起算时点

裁判要旨: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提供符合租赁用途,具有使用、收益价值的租赁物。出租人提供的房屋甲醛超标无法满足租赁用途,甚至危害承租人健康安全的,承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出租人退还租金及保证金。

案号:(2022)粤民再152号

来源:入库编号2023-16-2-376-002

6.债权人被刑事羁押构成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

裁判要旨: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六个月,债权人及配偶因涉嫌经济犯罪同时被刑事拘留、逮捕,在被羁押期间,债权人有难以查阅案涉资料,对外难以联络,难以主张权利和收集证据,客观上存在障碍的情形,属于法律规定的“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故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止。

案号:(2022)粤17民再3

来源:入库编号2023-16-2-143-002

7.债权人要求公司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未出资股东享有公司对债权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

裁判要旨:债权人主张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并要求公司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公司股东享有公司对债权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

案号:(2020)川01民终12126号

来源:入库编号2023-08-2-266-001

8.反担保人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认定规则

裁判要旨:反担保对应的主债权系担保人对债务人的追偿权。担保人向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从担保人向债权人实际承担责任之日起计算;分期承担担保责任的,类推适用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认定规则,从最后一期追偿权产生之日整体起算。

案号:(2020)沪01民终7084号

来源:入库编号2024-08-2-067-001

发布于 重庆